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汇报
发布时间:
2022-09-29
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收置体系,保障全市医疗废物100%安全无害化处置一直是我市固废管理工作的重点目标与任务。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相对规范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体系,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基本情况
沈阳市市区人口720万,13个行政区(5个城区、4个郊区及4个县市),拥有大中型医院、综合门诊及私人诊所1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医院350余家,医疗机构开放病床数34000余张,日产医疗废物15吨左右,其中区级以上医院70余家, 日产医疗废物约占全市日产总量的90%以上。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提高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水平,从2007年开始,我市对医疗废物处置实行特许经营的管理模式,由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及焚烧处置。
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建有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对此,沈阳市环保局投入了部分污染治理资金进行了补贴。2009年还重点推进了“三县一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目前,全市医疗废物从医院内部的收集贮存到处置单位的收运处置,已形成完整规范的管理及处理体系。
二、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
沈阳市政府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一直十分重视,早在1993年就开始由城建局环卫处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站负责医疗废物的收运和简易焚烧处置,焚烧厂在赵家沟生活垃圾处理厂内。2004年开始,由于“非典”影响和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的需要,原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装置不能达到国家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市政府会议决定,市环保局投资235万元,对我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位于新民市的一条危险废物焚烧装置进行改造,作为医疗废物焚烧临时处置设施。从2005年初起,市城建局环卫处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站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我局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新民危险废物焚烧中心负责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
新民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是因“创模”需要而改建的临时处置设施,存在运距远、处置技术不专业等问题,并且还要继续承担我市工业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另外,当时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系统未社会化运行。根据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中“要逐步关闭过渡性的简易处置设施,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要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06年6月,市政府授权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特许经营权,由该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营我市的医疗废物焚烧项目,负责我市医疗废物的收运及处置。
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初开始建设沈阳市医疗废物焚烧项目,并于2006年底完工。该项目地处沈阳市虎石台镇新华村,总建筑面积5529平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为40吨,总投资3485万。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接管全市医疗废物的焚烧处置工作,2007年10月1日正式接管城建局环卫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工作。即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焚烧处置全部由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按照市物价局的价格批复开始收取处置费用。
三、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工艺情况
沈阳瀚洋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工程采用立式旋转热解气化焚烧炉设备实现对医疗废物的高温焚烧、灭菌、消毒、减量处置。该炉分为两个燃烧室,其一燃室、二燃室均为立式筒型结构,进入一燃室的废物在缺氧情况下,受炉体内自下而上的高温烟气流及辐射热的作用下,经过升温、干燥、热解、气化、燃烧,产生的混合气进入二次燃烧室,在高温下充分燃烧,再经余热利用,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经实际检测,处理效果达到国家相关处理标准。焚烧后飞灰和残渣送到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从而实现医疗废物的全封闭安全无害化处置。
四、沈阳市医疗废物主要管理措施及日常监管情况
沈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近几年,我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医疗废物管理上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目前已初步形成规范的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体系。
1.理顺医疗废物管理体制
为加大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力度,利用先进技术建设和发展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提高其无害化处理水平,沈阳市政府于2005年引入了医疗废物特许经营的收运处置管理模式,实现了我市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沈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采用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一体化的特许经营方式,这样既可以加快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又可以减轻政府投资的压力,并且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督职能的落实。
2.开展个体小诊所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保证市区内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针对个体小诊所数量众多、位置分散,医疗废物极易流失、集中处置难度较大的特点, 2007年,我市开展了个体门诊、卫生所等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先在东陵区内实施,将东陵区的个体小诊所划分为十二个区域,每个区域内设定一家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各小诊所按所划分的区域将医疗废物送至指定的医院,由处置单位在该医院集中收集。这样解决了个体诊所医疗废物产生量小,收运困难的问题。在东陵区试点成功后,我们又在全市进行了推广,至2008年底,我市已扩大了医疗废物的收运范围,确保了市区内医疗垃圾100%收运处置。
3.采取灵活措施,解决“三县一市”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问题
2008年底,除离沈阳市内地区偏远的“三县一市”医疗卫生机构未签订运输、处置合同以外,沈阳市内5区及4郊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运输、处置合同。“三县一市医疗卫生机构尚未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约。我局对此事高度重视,2009年年初即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专项解决“三县一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问题。
首先,市局对“三县一市”医疗卫生机构实地调研,对“三县一市”医疗废物进行摸底调查;其次,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制定出较符合“三县一市”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最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三县一市”医废没有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的原因进行逐一分析、解决。为更好、更快的解决“三县一市”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环境隐患问题,从实际出发,市局采取与卫生部门联动、与县(市)环保局联动的方式,并在费用方面实行了处置企业让一点、医疗机构拿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的“三个一点”灵活措施,得到了三县一市”医疗卫生机构认可。截止到2009年9月,“三县一市”医疗卫生机构已与处置企业签订了运输、处置合同。实现了沈阳市市区和郊区县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100%的目标。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年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在医疗废物管理上,从2004年以来,我市每年都联合卫生局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的暂存、运输及处置,并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媒体曝光。同时,还对全市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大执法及处罚力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及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保证全市医疗废物全部无害化处置。
5.加强部门间联动,保障了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在医疗废物管理上,我们加强了与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动,更强化了与各部门之间协调合作的主动性,争取物价局、卫生局、城建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对工作的成功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医疗废物日常管理上,我局加强与卫生局的联合检查与问题沟通,联合规范医疗机构收集行为,严厉制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使目前医疗废物处置量达到15吨/日,比“非典”前的医疗废物处置量增加了100%。在推动新的医疗废物管理体制上,我们还与物价局、卫生局、城建局加强沟通与协调,对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医疗废物新旧处置设施的平衡过渡等方面主动协调各部门,推动各部门工作的尽快展开,,为我市医疗废物快速走向规范管理,保证全市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奠定了基础。
6.加强培训与宣传,为全市医疗废物管理奠定基础
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大医疗废物的宣传,定期开展全市医疗机构管理培训,使各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都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是国家严格控制的危险废物,任何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目前,我市大多数医疗机构都能较好地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理处置的相关规定。此外,为强化医疗废物管理,我市结合污染减排工作,已将各区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中。
7.工作细化,保障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新旧体系的平衡过渡
2007年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正式接手沈阳市医疗废物焚烧运营,初期各个医疗卫生单位对此并不配合,市局领导通过“三步走”的方式解决了此类问题:第一步,通过市局多次协调会议,让处置单位和医院面对面交流,对各个医院起到了认识上的转变;第二步,对人大、政协提案进行认真走访,固废处工作人员深入到医院中去,认真解答国家政策、法规;第三步,联合省环保厅对违规医院进行执法监督,达到统一监督管理的标准。
五、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沈阳市目前的医疗废物管理已初步形成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通过今年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及日常的管理,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排的现象;二是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没有警示标识和标识不规范的现象;三是存在个别医疗机构将一次性输液器及注射器私自外卖的现象;四是小诊所及乡镇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监督不够的问题。
沈阳市医疗废物管理要做到全面完善与规范,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今后,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利用我局的固体废物GPS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沈阳市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处置网络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提升我市的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2.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将一次性输液器及注射器私自外卖的现象,我局今年已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今后,我局将对此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坚决禁止一次性输液器及注射器类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体健康的事情发生。
3.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与各区、县(市)环保局及卫生局联合,重点开展小门诊及个体诊所和郊区的乡镇卫生院的监督检查,杜绝医疗废物私自外排和管理不到位的现象。